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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示内容
日期:2015-07-31 浏览次数:
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示内容
(一)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
主任:×××
副主任:××× ……
委员:××× ××× ……
(二)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
1、调解民间纠纷,防止纠纷激化;
2、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教育公民遵纪守法,尊重社会公德,预防民间纠纷发生;
(三)人民调解工作原则
1、在当事人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;
2、不违背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;
3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,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、行政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(四)人民调解工作纪律
1、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;
2、不得侮辱当事人;
3、不得索取、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;
4、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。
(五)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
1、纠纷当事人享受的权利
(1)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;
(2)接受调解、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;
(3)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;
(4)自主表达意愿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
2、纠纷当事人承担的义务
(1)如实陈述纠纷事实;
(2)遵守调解现场秩序、尊重人民调解员;
(3)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。
(六)监督(投诉)电话
×××司法局:××××××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