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示内容

日期:2015-07-31 浏览次数:

 

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示内容

(一)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

主任:×××

副主任:×××  ……

委员:×××  ×××  ……

(二)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

1、调解民间纠纷,防止纠纷激化;

2、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教育公民遵纪守法,尊重社会公德,预防民间纠纷发生;

(三)人民调解工作原则

1、在当事人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;

2、不违背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;

3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,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、行政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
(四)人民调解工作纪律

1、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;

2、不得侮辱当事人;

3、不得索取、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;

4、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。

(五)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

1、纠纷当事人享受的权利

(1)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;

(2)接受调解、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;

(3)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;

(4)自主表达意愿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

2、纠纷当事人承担的义务

(1)如实陈述纠纷事实;

(2)遵守调解现场秩序、尊重人民调解员;

(3)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。

(六)监督(投诉)电话

×××司法局:××××××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