邗江区“议审签示”推动社区矫正执法事项标准化

日期:2017-11-09 浏览次数:

邗江区司法局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标准,以议审签示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、法治化水平。

一、明确议审签示的工作内容。即全面执行执法事项集体合议、执法行为法制审核、执法决定领导签发、执法结果公示公开等四项制度。

二、明确议审签示的适用范围。覆盖服刑人员外出准假、居住地变更、决定警告、提请撤销缓刑、假释及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执法重点领域,涵盖区镇两级执法全部环节。

三、明确议审签示的操作规程。司法所层面,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提请商议,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合议,司法所所长最终核定,结果公开公示的操作规程;区司法局层面,严格执行区社矫中心执法人员提请商议,中心执法人员集体合议,局法制科法制审核,分管领导签发,结果在社区矫正业务系统内公开、在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公示的操作规程。对于重大执法事项,由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共同会商。

今年以来,全区共执行“议审签示”事项332件,其中外出准假申请188件,适用前调查评估74件,警告审批68件,提请撤销缓刑建议2件。“议审签示”制度促使执法人员规范意识、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,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流程也获得社区服刑人员的认可和信任,社区矫正监管环境日益优化。